为什么成为历史被执行人 为什么成为历史被执行人的原因
企业信用修复【先修复+后付款】+我徽18703823046长期有效。
正规操作 签合同 走对公 开票
修复板块:天眼查,企查查,爱企查,启信宝,水滴信用等第三方平台...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用中国 行政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环保处罚,其他处罚等...
裁判文书,诉讼,开庭公告,立案信息,最高法,执行信息公开网,庭审公开网,法院公告网,审判流程公开网....
表面上看,从"营销点子""资本运营"这些外在的包装,转向"执行""细节""狼性"这些词,是企业内在能力打造的一种进步。但在这样一种表面的进步背后,更本质的真正的进步正在到来,那就是经营企业根本方式的转移,即建立起中国企业强大之本--从"人治"(企业家的一枝独秀)转移到"法治"(依靠组织与制度打造强大竞争力)!
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每一家中国企业不从最最基本的规则入手,通过基本规则的建立,建立起一种组织的自生长机制,那么所谓的执行,细节,狼性,仍然不过是企业家个人的独角戏而已。尽管相比而言,比起热衷于营销点子,资本运营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但没有规则的执行只会是独裁,没有规则的细节只会是运动,没有规则的狼性只会是暴政!
所以,在经历了执行,细节,狼性的"内功"启蒙之后,我觉得目前中国企业最需要的,可能是底线规则之上的执行,细节,狼性!而不是无条件的执行,细节,狼性。或者说,执行,细节,狼性,如果建立在基本的底线规则之下,那么功力会立即大增!
在这一点上,中国企业家不是不愿,而是不熟或不会。道理很简单,中国文化本质上是一种人治文化,所以,我们大都对如何"人治人"的方法烂熟于胸,而对"法治人"总觉得隔一层,不过瘾。但事情的发展并不以我们个人的好恶为转移,事情的发展是以时***趋势与市场经济的规律为准绳的,一旦法治化构成我们必须过的坎,那么,过不去的,就将成为历史!不管你现在多辉煌!
为什么我在多种场合说,中国当红的企业家就整体而言,已经过时,中国当红的企业相当一部分的正在被淘汰,道理就源于此!人与企业都是环境与时***的产物,中国当红企业,企业家大多是在计划与市场双轨制下出来的,既是市场好手,也是人治人的高手。可现在时***变了。时***变了,人不变,观念不变,方法不变,不被淘汰,天理何在?
反过来,我们那些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企业家,以谁为榜样?显然是以那些市场经济下的优秀企业为榜样,而不是目前这些当红企业。所以,我建议那些致力于未来的企业家,从最基本的企业基本法做起吧--每一家企业都应当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企业基本法!
"法治"的根本在于自觉应用
否则有再多的制度也是人治。
也有很多企业家觉得奇怪,他们在质疑,你看我们的制度已经制订了几十本了,难道我不是法治?
我觉得,把法治当成几大本制度,是中国企业法制化管理的一大误区。这就有点象一个笑话,"我都是博士了,我还不是知识分子"?可是我在北大社会学系读博士的时候,导师费孝通先生曾经对我说过,什么叫知识分子?应当是"有知有识",书本上的叫知,不叫识,只有应用到实践中创造价值,才叫识。
同样道理,制度存在,不叫法治,只有制度真正应用,才叫法治。读到博士,"有知无识"的人多的是。同样,制订了制度,可"有制无用",有制度条文而完全是人治的企业比比皆是。如果人治到法制就是制订法律条文这么简单,那么中国早就是法制化国家了。
法治的根本在应用,而且在于每个人"自觉不自觉"的应用。所以,法治的根本首先在于自觉,而自学的前提是建立起每个人对自己行为结果负责的机制。
举例,交通警察就是人治系统,红绿灯系统就是法治系统,是不是设了红绿灯就管用?显然不是,一个红绿灯体系的运营前提是司机的责任,如果撞车的后果不是由司机承担,司机撞车之后他绝对不会受伤,即使有处罚,红绿灯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所以,司机遵守红绿灯的第一动力,首先是保护他自己,出车车祸最大的伤害是司机自己,有了这点,就有了"自觉"。有了自觉,全世界如此复杂的交通,红绿灯就管住了!
法治体系的核心就在于这种"自觉",而自觉的核心在于当事人要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举例,如何让博士从有知无识,变成真正的有知有识?你只需要让读书的费用自己出,读完了有知无识找不到工作,谁还读书?
同样,如何让法治落地?只有建立员工行为的结果,必须由员工自己承担,才会有真正的"自觉"。这样我们就发现了,企业法治的根本出路不在于制订制度,要在于制订一个让员工自我对结果负责的机制,拥有这个机制就有法治的基础,制度才能真正实施。
这个机制就是企业基本法,一个企业的基本法,如同一个国家的宪法。宪法并不强调具体的法律条文,它强调的是一个国家为谁存在?根据什么存在?每个人拥有什么权利?国家根据什么管理人民等等最高原则。同样,一个企业的基本法,强调的并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个企业为谁而存在,根据什么而存在?每个员工拥有什么权利?企业根据什么管理员工?
在我看来,回答一个企业为谁而存在?根据什么而存在?就是公司的战略,为什么若干公司所做的战略都是一纸空文?因为这些公司认为战略就是少数高层管理的工具,不认为战略应当成为每一个员工应当牢记于心的基本原则,不认为战略应当是一个公司在未来不迷失方向的指路明灯。
而每个员工应当拥有什么权利?企业又根据什么管理员工的行为?说到底,是回答企业-员工-客户三者到底是什么关系!从这个角度我们一下就明白了,所谓的敬业无非讲的就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所谓职业讲的无非就是员工与客户的关系,而所谓商业或专业,无非就是讲的企业与客户关系!而"敬业,职业,专业"是中国企业内心中最大的痛!
所以,一个企业基本法结构就如同一个国家的宪法结构,内容是十分清楚而明确的,首先是战略,用来明确公司存在的价值,明确员工奋斗的价值--只为钱而奋斗的公司是不值得存在的公司,也是不值得员工为之拚命的公司。其次是敬业,职业,专业三大底线体系,目的是明确企业-员工-客户三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由此员工获得权利,客户获得权利,企业也因此而获得管理的根据!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个执结。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免责声明:本平台作为开放的会展会务信息发布平台,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平台无关。如文章、图片、音频或视频出现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请提供相关材料,发送到:27943721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