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发达国家或者地区,你所看到的东西,大到建筑物、街道以及街道两边的装饰物,小到各种产品、用品,总能在视觉上给人以协调、舒服的感觉。不光是有形物体在视觉上叫人感觉很好,在活动及服务项目的策划与实施方面,她们也会显露出自己过硬的策划水平和组织能力。反过来看我们国家的很多城市,虽然这些年进步很大,但总体给人的视觉美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如果想把视觉创意设计与会议、活动、服务项目的策划组织这两件事儿都做好,那你最应该具备的品质就是创意力。

综合来看,创意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以视觉感知为核心的有形物体的创意。人们八成以上信息的获取通道是视觉,其后才是听觉、嗅觉、触觉等。所以,由人类设计的2D、3D作品、构建的有形物体,都必须先要过人们的“视觉关”。

二是以活动、服务项目策划为***表的系统性创意。组织一个会议,策划一个活动,创建一个服务项目,首先需要具备的能力就是创意策划。由于会议、活动、服务项目等通常是由很多环节组成,因而这种创意策划能力也应该是系统化的。

三是有效处理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难题的能力。查理·芒格有句话的大意是,你只有掌握很多对策,别人才不会把你当傻瓜。也就是说,在工作和生活中,各种关系的处理、各种问题的解决,答案绝不能只有一个,否则你就会很被动。

我们都明白,我们目前的创意力与西方国家还有很大差距。那么,究竟是什么抑制了我们的创意力?这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分析。

先看看客观因素。从表面上看,个人的创意力、企业的创意力、行业的创意力等好像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发展,可实际上不然。一方面,创新创意能力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也就是说,发达国家之所以比我们更有创意力,就是因为他们比我们更发达——经济发展水平、群体消费能力、社会活跃程度、对外开发状况等;另一方面,创新创意作为一项社会经济活动,是相互依托、相互勾连的,任何一个人、一个企业想要单独跳出来,是很困难的。

很多人抱怨说,国内很多人不尊重知识产权,爱抄袭。这的确是事实。但我觉得这问题应该这么来理解:一是不要把这种情况与“中国人”划等号。从道德、法律角度看,中西之间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异,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愿意枉顾法律,没有一个社会的道德标准会让人觉得抄袭很光荣,但我们必须客观地说,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想要彻底根除这种状况几乎是不可能的。查一查西方商业发展史你就知道,它们在进入发达国家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市场的乱象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二是别太把一般性抄袭当回事儿,而且如果由于这个原因就不去搞创新了,那就更不合适了。有一位专家说得好,保护创意的最好方法,就是不断有创意。全世界都在学习甚至模仿苹果,但苹果依旧是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之一,其他所有人都是追随者;三是中国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出现的问题,只是阶段性的,而且这种情况正在快速好转。

然后来说主观因素。中国目前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我们现在的总体创意环境还不够理想。那是不是说个人、企业、行业等就没有机会了吗?当然不是。一方面,一个国家内部的创意力是不均衡的,不同的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区完全可以克服困难,在创新创意方面走在国内的前列;另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并不能直接带来创意力的提升,而激烈的市场竞争一定会促使一部分人和机构率先在创意力方面取得突破。

如果你想在创意力方面走在别人前面,那么以下的思路或许有参考价值:

第一,创意力是市场竞争最有力的武器。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创意力就没有未来,个人、企业、行业或者城市都一样。

第二,创意力是一种思维方式。每个人、每个机构都有自己做事情的方式,这就是所谓的习惯,而习惯是有差异的——有的爱创新,有的偏保守,有的愿意随大溜。具有创意力思维习惯的人,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不相信标准答案,不拘泥于固有的做法,对别人的新想法、新举措充满好奇,积极尝试各种方法,善于从别人及自己的失败中汲取营养,等等。

第三,创意是个技术活儿,掌握相关的技巧和方法很重要。好的创意者,既需要很强的独立思考能力,也需要与大家一起头脑风暴;既需要自己努力,也需要与他人协作;既需要掌握一些创意思考的方法——组合法、拆分法、换位法、联想法等,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试错。

会奖活动行业主要是靠创意和服务吃饭的,只是一直以来,创意给我们带来的收益没有我们期待的那么高。所以在很多人眼里,会奖活动行业都是一个普通的服务行业,跟“创意”的关系没有那么密切。如果说会奖活动行业需要升级换***,那就是将“创意”升级,将“服务”换***。到了那一天,会奖活动行业目前面临的很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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